本网讯 因摊位发生争执,自以为本地人的他出手打伤外地人,未曾想却将自己“打”进了拘留所,8月11日,开发区派出出查处了这起殴打他人案,行为人马某被处行政拘留5日。
8月11日6时许,新绛县开发区的马某(男,21岁)拉着一车西瓜到西曲蔬菜市场门前的摊位后,发现自己的摊位被一外地人所占,因言语不和,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中自认为是本地人的他对外地人高某(男,29岁,安徽省利新县人)便“重拳出击”。接到报警的开发区派出所所长梁静晓,带领民警李茂华等人迅即赶到现场,查清案情后,对殴打他人的马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受到伤害的安徽籍商人高某对民警公平公正执法办案的作风深表感谢。
编辑:贺翠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