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8月31日电(记者王飞航)手持矿泉水盗窃摩托车,得手后却将水瓶扔在附近,警方根据留在水瓶上的唾液验出DNA,进而锁定犯罪嫌疑人。山西省新绛县警方近日破获系列摩托车、电动车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被抓获归案,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供”出他们的竟然是一个矿泉水瓶。
今年7月底,有群众向新绛县警方报案称,自己停放在新绛汾河中学的一辆摩托车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细心的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进校门时手持矿泉水瓶,而盗窃摩托车后顺手将矿泉水瓶扔到了附近。民警找到矿泉水瓶并提取了留在上面的唾液,经过DNA比对,锁定了有犯罪前科的王某。
8月25日,民警在山西省闻喜县将王某一举抓获,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审查得知,今年7月22日,王某(男,山西省运城市闻喜人)流窜至新绛县汾河中学,以找工作为由进入学校伺机盗窃。王某在校园西边发现一辆黑色摩托车上插着钥匙,便骑上摩托车出了校门,并将车藏匿在家中,随后将摩托车以3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同为狱友的李某(男,运城市盐湖区人)。
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民警顺藤摸瓜,迅速将李某抓获。经讯问,王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10月13日被闻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4年4月获释后,在4个月的时间内先后盗窃电动车7辆,并在工地上盗窃管夹子2起。
目前,王某、李某二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