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锒铛入狱时痛哭流涕、追悔莫及,又有多少人执迷不悟、以身试法,在歧途上“前赴后继”。
去年4月下旬的一天中午,新绛县某银楼走进一位穿着入时的女子。女子看上去35岁左右,进了银楼后直奔黄金柜台,说要买金手镯。其指着柜台内的手镯,让服务员一一拿给她看。经过一番认真比对,女子选好了其中一只手镯。
将挑选好的手镯放在柜台上后,女子开始给“老公”打电话。说了半天,“老公”还是闹不清楚银楼的地点。女子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走出了银楼大门。直到服务员盘点物品时才发现,其中一只手镯被调包。通过查看监控,店主才发现,这个穿着入时的女子显然经过精心装扮,不仅戴着太阳镜,而且好像戴的是假发。被调包的金手镯,重量为55.13克。
时隔不久,位于稷山县的某金店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幸运的是,这次调包的女子没走多远就被发现了。在她的包里,店员发现了被调换的金首饰。与上次相同,这个女子戴着假发。经清点,被调换的是两只金手镯。
经查,调换金手镯的女子叫郭。因犯盗窃罪,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郭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