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毒品易上瘾,别尝第一口”。出于好奇,尝了第一口后,便管不住自己的嘴,4月15日晚上10时许,两名“瘾君子”相约在宾馆“溜冰”,结果被运城市新绛县民警现场抓获。
在“百城禁毒会战”冲刺阶段,新绛县公安局文物禁毒大队以此为契机,在大力宣传吸毒危害的同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4月15日22时许,新绛县公安局文物禁毒大队民警接到有人在宾馆吸毒的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正在吸毒的李某(男,20岁,新绛县古交镇人)、郭某(男,27岁,新绛县横桥乡人)当场抓获,经尿检,李某、郭某尿检均呈阳性,两人随即交代了吸毒的经过。
经查,4月15日21时许,两个毒友电话相约到某宾馆“溜冰”。22时许,正当二人沉浸在“溜冰”的“极乐世界”时,未曾想被接到举报的民警一举抓获,根据《禁毒法》33条之规定及《治安管理处罚法》72条第三项之规定,新绛县公安局对其二人作出社区戒毒三年及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二千元的决定。
(通讯员 薛智新 杨俊荣 薛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