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从市教育局获悉,近日,该局接到多名群众举报,新绛县海泉学校多次通过网站、微信、短信等方式违规进行高考、中考成绩宣传;许诺重金或减免学费奖励优生争抢生源;违规自主许诺借读等。经该局纪检监察部门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市教育局认为,海泉学校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省、市专项治理活动中“高中阶段严禁争抢优质生源”及山西省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运城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中小学招生暨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意见》,严重影响了全省、全市中小学招生秩序,影响极其恶劣。为此,市教育局对其违规行为作出严厉处罚:一是责令海泉学校立即停止所有中、高考宣传工作,立即清退所有违规招收的借读生,立即退还所有违规收取借读费,并由物价部门进行专项处罚。海泉学校要做好相关学生家长的解释和善后工作;二是责令海泉学校立即对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整改,整改不到位暂停2015年招生工作;三是对海泉学校2016年招生计划削减100人,并约谈董事长、校长。对海泉学校的违规招生行为,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新绛县教育局在规范办学行为过程中管理不力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向市教育局作出深刻检查。
市教育局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专项治理、中小学招生、高(中)考宣传工作、严禁违规补课等有关规范办学行为规定,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巩固教育专项治理成果,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市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史 教)